為深入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南陵縣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基層反映迫切的改革后機構運轉問題,深入調研,群策群力,大膽破題,建章立制??h深入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出臺《南陵縣經濟發達鎮機構設置運行管理規則》,從黨的領導、機構設置、運行機制和隊伍管理四個維度,全面規范黨政綜合性機構、掛牌機構、議事協調機構和派駐機構設置管理,逐步構建黨委領導、黨政統籌、簡約高效的管理體制,提高機構運行效率。
一是聚焦黨的領導,強化黨的建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鎮黨委對各類機構和各項工作的統一領導,強化黨委的統籌協調、組織領導功能,凡屬“三重一大”決策范圍內事項,由黨委會研究后按程序決定。堅持黨管機構編制、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鎮黨委班子成員按照職責分工對口聯系綜合性機構,涉及機構編制、干部、人才事項,由鎮黨委集體研究,主要負責人審批。加強機關黨的建設,創新黨組織設置,把支部建在機構上、建在大隊里、建在窗口中。加強黨務干部選拔培養,狠抓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推進機關黨建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聚焦機構設置,理順條塊關系。經濟發達鎮統籌設置10個綜合綜合性機構,其中掛牌機構5個,除機構編制部門批準的機構外,嚴禁私自設置掛牌機構。除黨中央明確要求實行派駐體制的公安、司法、市場監管之外,縣直部門在經濟發達鎮不得另設機構。規范設置議事協調機構,議事協調機構原則上不設日常性辦事機構,確需設置的可設在綜合性機構,階段性工作完成之后定期清理規范。
三是聚焦運行機制,提高工作效率。綜合性機構實行主任(站、所、隊長)負責制,建立健全主任(站、所、隊長)辦公會議制度,重點研究討論本機構重點工作任務。綜合性機構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若干工作組,對接相應縣直部門,對口督導基層單位,工作組不對外掛牌??珙I域、跨機構事項由鎮黨委指定專人召開機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重大、復雜事項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或其他班子成員召開黨政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強化鎮黨委和政府的用人管理權限。派出所所長兼任所在鎮黨委委員,各類派駐機構接受鎮黨委統一指揮和協調,業務工作接受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指導,工作考核以經濟發達鎮為主,考核權重占60%以上,干部任免聽取所在鎮黨委和政府意見。
四是聚焦隊伍建設,保障用人需求。按照“編制分類管理、人員統籌使用”原則,打破公務員、事業身份限制,由綜合性機構合理調配、靈活使用。在用人用編計劃、調入人員崗位安排、退役軍人安置、“三支一扶”和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計劃安排等時,優先考慮經濟發達鎮。對于經濟發達鎮急需的高層次或緊缺專業人才,開辟人才引進綠色通道。鼓勵縣鎮干部雙向交流,選派縣直單位和經濟發達鎮優秀干部到“五個一線”實踐鍛煉,通過公開考試或差額考察辦法選調鎮干部到縣直單位任職,暢通干部出路。(南陵縣委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