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發《關于公布安徽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省級政府權責清單省級公共服務清單省級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皖政〔2022〕73號,以下簡稱《通知》)?,F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和起草過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全省一單”權責清單制度體系的部署要求,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職能轉變辦公室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培訓會精神,以及我省權責清單“即時動態與年度集中調整相結合”動態調整工作安排,我省將銜接落實國家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與開展全省權責清單、公共服務清單、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以下簡稱“三清單”)年度集中調整統籌部署、同步推進。省委編辦會同省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省級“三清單”調整意見,與省相關部門和市縣溝通達成一致,向社會公示征求意見并修改完善,形成了《通知》(送審稿),經省政府常務會議、省委深改委會議審議通過后,以省政府文件印發。
二、主要內容
包括6部分內容。
一是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各市、縣依據全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制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經同級人民政府審定后向社會公布。各地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全部納入全國行政許可管理系統管理,確保事項同源、統一規范。各地、各部門要嚴格落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變相許可。
二是建立健全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建立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即時動態與年度集中調整相結合”的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放管服”改革和上級清單調整情況等,各級審改牽頭機構動態調整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三清單”動態調整按照《安徽省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三是做好有關清單有機銜接。各級政府權責清單以及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政務服務事項清單、“互聯網+監管”事項清單、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等涉及行政許可事項的,應當嚴格與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保持一致并做好銜接。
四是推進清單規范高效運行。各地、各部門要嚴格執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三清單”,不得隨意增加辦理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辦事環節、收費、數量限制等,防止權力運行越位、缺位、錯位。省政務服務管理局會同省有關單位根據國務院部門制定的實施規范和辦事指南,制定完善我省實施規范和辦事指南,暢通線上線下辦理渠道,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
五是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各地、各部門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等,對列入清單的事項,確定監管層級、監管主體,厘清監管職責邊界,明確監管重點環節,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要銜接落實國務院部門公布的監管規則和標準,進一步完善權力運行監管細則和行政執法裁量基準,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六是做好清單實施保障。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三清單”管理工作,加強統籌協調,配齊配強審改工作力量,推動工作落實。省審改牽頭機構、機構編制部門、司法行政部門、政務服務管理機構要加強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三清單”管理工作的指導、協同和督促,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
經本次調整,全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共有679項,省級政府權責清單1069項,省級公共服務清單1365項,省級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保留事項113項、規范事項44項、取消事項11項。
信息來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