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規范“.政務”、“.公益” 及“.政務.cn”、“.公益.cn”中文域名(以下簡稱域名)注冊服務,維護域名用戶權益,根據《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申請和授權“.政務”、“.公益” 及“.政務.cn”、“.公益.cn”中文域名的域名注冊服務機構,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政務和公益機構域名注冊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域名注冊管理中心)是“.政務”、“.公益”及“.政務.cn”、“.公益.cn”中文域名的域名注冊管理機 構,負責運行和管理域名系統,維護域名數據庫,授權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并對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的域名注冊服務進行監督管理。
第四條 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受理域名注冊申請,并根據《管理辦法》、《政務和公益機構域名注冊管理中心域名注冊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等規定對域名進行審核,將域名注冊信息提交至域名注冊管理中心域名數據庫中完成注冊。
第五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域名注冊管理中心管理的域名的注冊服務,須經工業和信息化部批準,并與域名注冊管理中心簽署《域名注冊服務協議》等相關協議。
第六條 從事“.政務”、“.公益”及“.政務.cn”、“.公益.cn” 中文域名的注冊服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且婪ㄔO立的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
?。ǘ┳再Y金不得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置有域名注冊服務系統,且有專門從事域名注冊服務的技術人員和客戶服務人員;
?。ㄈ┯袨橛脩籼峁╅L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ㄋ模┯袠I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
?。ㄎ澹┯薪∪木W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薪∪挠蛎苑胀顺鰴C制;
?。ㄆ撸┓蠂移渌嘘P規定。
第七條 申請域名注冊管理中心授權提供域名注冊服務的,應當向域名注冊管理中心提交《域名注冊服務合作申請書》。
第八條 域名注冊管理中心自收到《域名注冊服務合作申請書》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該申請書的格式審查,并以書面形式(包括電子形式)向申請者發出格式審查結果通知。
第九條 經格式審查合格的申請者,與域名注冊管理中心簽署《域名注冊服務合作意向書》,持《域名注冊服務合作意向書》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申請成為域名注冊服務機構。
第十條 申請者簽署《域名注冊服務合作意向書》后,應當向域名注冊管理中心繳納資格審查費人民幣3000元。必要的情況下域名注冊管理中心將赴申請者辦公地考察。域名注冊管理中心將自收到申請者繳納的資格審查費30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審查工作,并以書面形式(包括電子形式)向申請者發出資格審查結果通知。
第十一條 經工業和信息化部批準,且經域名注冊管理中心資格審查合格的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應當與域名注冊管理中心簽署《域名注冊服務協議》和《技術許可協議》,在協議生效后正式成為域名注冊管理中心授權的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域名注冊管理中心向簽署協議的域名注冊服務機構頒發認證資格證書。
獲得授權的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每年應當向域名注冊管理中心繳納年費人民幣10000元。該年費將用于域名注冊管理中心為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提供技術支持、會務、培訓等相關服務項目。
第十二條 根據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的實際運作能力及發展潛力,域名注冊管理中心授權其提供相應域名的注冊服務。
第十三條 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在提供注冊服務時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 遵守國家主管部門、域名注冊管理中心的相關管理規定;
(二) 在申請者申請域名時,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應當與申請者簽署書面注冊協議(包括電子形式);
(三) 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應當嚴格遵照《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對申請注冊的域名進行審核;
(四) 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向域名注冊管理中心提交域名持有者及其注冊域名的數據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五) 在《域名注冊服務認證協議》期間,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應當維護域名持有者的注冊信息和交費記錄并實時更新;
(六) 在《域名注冊服務認證協議》期間及協議期滿后的三年內,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應保留與域名注冊管理中心、域名申請者、域名持有者的來往文件和相關記錄;
(七) 域名注冊服務機構不得代表任何實際或潛在的域名持有者;
(八) 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應當在經營場所、網站首頁、業務表格等顯著位置放置工業和信息化部批準文號、批準的域名項目范圍、域名注冊管理中心及本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的投訴電話等信息;
(九) 接受域名注冊管理中心的指定,接收與域名注冊管理中心終止《域名注冊服務認證協議》的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所負責注冊的域名。
第十四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域名注冊管理中心將終止相關協議,收回認證資格證書,并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
?。ㄒ唬┕I和信息化部取消域名注冊服務機構資格;
?。ǘ┏霈F重大經營問題,不具備提供正常服務的能力;
?。ㄈ┡c域名注冊管理中心簽署的《域名注冊服務協議》或《技術許可協議》終止;
?。ㄋ模﹪乐剡`反本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管理規定。
《域名注冊服務協議》終止后,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ㄒ唬┰凇队蛎苑諈f議》終止后的十日內,將負責注冊的域名轉移至域名注冊管理中心指定的其他域名注冊服務機構;
?。ǘΤ钟械挠脩糇孕畔⒈C?,不得泄露給他人,也不得利用該信息牟取不正當利益。
第十五條 域名注冊管理中心有權根據互聯網絡和域名系統的發展,以及我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的變化等情況對本辦法加以修改。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域名注冊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
信息來源:政務和公益機構域名注冊管理中心網站